2015年6月7日湖北孝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孝感6.7特大交通事故现场2015年6月7日,湖北孝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事件描述2015年6月7日下午5时28分,107国道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路段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由汉口开往孝昌的大巴车在烟灯山
     
     
    孝感6.7特大交通事故现场
      2015年6月7日,湖北孝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事件描述
      2015年6月7日下午5时28分,107国道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路段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由汉口开往孝昌的大巴车在烟灯山公墓附近由南向北行驶中,与一辆从北向南行驶的运沙货车迎面相撞。事故发生时,客车上有37位乘客,造成9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0万元。
      事故处理
      经调查认定,认定孝感6.7特大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由于客车司机和货车司机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孝昌县汽车运输公司、裕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王俊恩,孝昌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班子成员、出租车汽车管理办公室主任付泽文等6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孝昌县政府副县长李志平、孝感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副县级)丁彩祥等24人受到政纪处分。孝昌县汽车运输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裕通公司经理夏祖明,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予以撤职,由省安监局依法给予其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裕通公司安全股股长李争红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监部门依法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由所在单位给予其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