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总理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发表演说
同性婚姻法律获得通过的当日,在西班牙国会旁听的民众拍掌庆祝西班牙同性婚姻法的通过与实施是指西班牙于2005年把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全球第叁个全国性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2004年,由首相何塞·路易
同性婚姻法律获得通过的当日,在西班牙国会旁听的民众拍掌庆祝
西班牙同性婚姻法的通过与实施是指西班牙于2005年把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为全球第叁个全国性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2004 年,由首相何塞·路易斯·罗德里格斯·萨帕特罗(José Luis Rodríguez Zapatero)领导的新任社会党政府,开始推动同性婚姻的法案,其中包括同性恋伴侣领养子女的权利。西班牙议会(西班牙实行两院制:参议院和众议院)经过长时间的辩论,在2005年6月30通过允许同性婚姻的法令,并于2005年7月2日颁布结果。2005年7月3日星期日,同性婚姻在西班牙合法化。
尽管达66%的人口支持这项法令,在社会上仍然引起争议。罗马天主教当局尤其坚决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他们发表批评认为这项法令削弱了婚姻的意义。其他团体对准许同性恋者领养儿童表示关切。西班牙全国各地有成千上万的人示威:支持和反对这法令的都有。同性婚姻法案获得批准后,保守的人民党把此法律提交宪法法庭审理。
同性婚姻法律通过后的一年内,大约有4,500对同性伴恋侣在西班牙结婚。同性婚姻的法律通过后不久,一些波及非西班牙藉人士的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产生疑问,因为有一些外藉人士的塬藉地并不容许同性婚姻。司法部裁定,只要同性伴侣中有一人是西班牙公民,则不论另一人的祖国是否容许同性婚姻,都可以在西班牙注册结婚。此外,如果同性恋伴侣都拥有西班牙合法居留权,他们也可以在西班牙结婚。
点评:外国人的思想太开放了,中国估计连讨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