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2月6日延续二千多年的奴婢制度宣告终结
1909年2月6日,清廷颁布诏谕,禁止蓄养买卖奴婢,历经两千余年的奴婢制度终告结束。中国的奴婢制度自秦、汉承袭,历代各朝帝、官宦人家、地主富豪,都占有大量奴婢。清初,因发生大量奴婢逃亡事件,政府曾专门制订《
1909年2月6日,清廷颁布诏谕,禁止蓄养买卖奴婢,历经两千余年的奴婢制度终告结束。
中国的奴婢制度自秦、汉承袭,历代各朝帝、官宦人家、地主富豪,都占有大量奴婢。清初,因发生大量奴婢逃亡事件,政府曾专门制订《逃人律》,用以惩戒奴婢逃亡。康熙年间,有过所谓『赎身为民』、『放出为民』等变革,但实际上并未实行。
此次废奴诏谕规定,『凡从前旗下家奴』,『概听赎身,放出为民』,『其经放出及无力赎身者,以雇工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