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5日中央、国务院就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问题发出指示

1983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问题发出指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逐步地进行了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经济结构的调整,城乡商业、服务业,特别是集体和个体的商业、服务业有
  1983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问题发出指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逐步地进行了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经济结构的调整,城乡商业、服务业,特别是集体和个体的商业、服务业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发展。据初步统计,近三年来新增加集体零售商业、服务业网点三十七万多个,个体商业一百七十五万多户,安置了四百五十多万待业青年,有二十几个中小城市,待业问题已基本上得到了解决。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零售商业、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加上『左』的错误影响,思想不解放,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服务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甚至受到排挤和歧视。因此,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的落后状况,至今还没有很本改变。一方面是网点少,服务面窄,群众急需的许多事情无人去办;另一方面又有大量待业青年得不到安置,有人无事干。这是城乡经济生活亟待解决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为了迅速改变这种局面,满足城乡人民实际生活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商业在城乡交流、繁荣经济、组织人民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特就发展城乡零售商业、服务业作如下指示:
  一、进一步明确发展零售商业、服务业的指导方针。
  二、发展集体和个体零售商业、服务业,当前要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
  三、调整和改革国营零售商业、服务业的管理体制。
  四、加速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强对商业、服务业的领导和管理。
  以上各点,请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相信:只要全党统一认识,共同努力,我国的商业、服务业必将开创一个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