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3月5日希特勒获得组阁权

希特勒1933年3月5日,德国纳粹党在大选中获得44%的议会席位,希特勒获得组阁权。3月5日的国会大选以后,纳粹党获得了43.8%的选票,民族人民党获得8%的选票,这两个执政党虽获得了51.8%的选票,但没有获得2/3
希特勒
  1933年3月5日,德国纳粹党在大选中获得44%的议会席位,希特勒获得组阁权。
  3月5日的国会大选以后,纳粹党获得了43.8%的选票,民族人民党获得8%的选票,这两个执政党虽获得了51.8%的选票,但没有获得2/3的多数,就无法保证通过有些对他们来说是极为重要的立法。于是3月23日希特勒软硬兼施,终于获得了他所要求的授权法。有了它,希特勒在4年任期中就拥有立法权,就可以把国会和议员们撇在一边,不许他们问津。授权法是希特勒在权力道路上迈出的所谓『合法』的最后一步,同时也是建立他『元首国家』的基础,希特勒有了这个授权法以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他通过撤销邦一级的行政区,取缔纳粹党以外的政治组织,解散全国的工会,摧毁纳粹运动内部的反对派,控制经济和文化这四个方面的步骤,使各个领域进一步实行了『一体化』。就这样,希特勒在上台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基本上结束了从上到下的夺权活动,并建立了纳粹党一党专政的法西斯极权统治。
  希特勒积极宣扬法西斯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反共产主义、反资本主义、种族歧视和种族灭绝等思想,改组并建立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试图在欧陆建立以纳粹德国为首的新秩序,力主扩大日耳曼人的生存空间并重新武装德国。成为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后,积极扩军备战,并于1939年指挥德军入侵波兰,直接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期间犯下种种罪行,并迫害、屠杀六百万犹太人以及被占领国家和地区其他民族。1945年4月30日在德国总理府地下室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