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命名首批“经济特区”

    1998年的深圳市区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在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对广东省领导习仲勋、杨尚昆说,划一块地方,叫做特区,中

    1998年的深圳市区

    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

    在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 邓小平对广东省领导习仲勋、杨尚昆说,划一块地方,叫做特区,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搞。6月, 中共广东省委即提出办出口特区的设想:特区内允许华侨、港澳同胞、部分外国厂商投资设厂,或合资兴办企业、旅游业;外商须遵守中国的所有法律,在经济上实行开放政策。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同意在广东深圳、珠海先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再在广东的汕头、福建的厦门设置。

    3月24日,中共中央决定,把『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广东应先集中力量把深圳特区建设好,其次是珠海。汕头、厦门可先进行规划。

    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设置经济特区的建议。

    1985年的深圳市区

    珠海香洲旧貌(1979)

    1998年9月,珠海夺得联合国人居中心评选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行动』头名

    特区成立之前的厦门

    厦门经济特区(1997)

    1996年底建成的汕头海湾大桥

    『林百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被称为汕头的『门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