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出版发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司法部2002年10月9日在人民大会堂共同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首发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并讲话指出,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民事、刑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司法部2002年10月9日在人民大会堂共同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首发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并讲话指出,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民事、刑事、经济、行政和诉讼等方面的基本法律为核心,以各种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内容的法律框架,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李鹏首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的正式出版发行表示祝贺。他说,这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以及广大法律工作者多年辛勤劳动的结晶。

    李鹏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已经载入宪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截至2002年8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律301件,法律解释7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22件,共430件。

    李鹏强调,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立法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有很多新的法律法规需要制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这部法典的编纂,全面反映了我国的立法状况和法制建设进程。他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司法部再接再厉,将编纂工作长期延续下去,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纂、司法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是一部编纂规模大、法律规范文件形式完整、汇集内容全面、编辑方式科学新颖的大型法律法规汇编。法典囊括了我国全部现有的法律规范的文件形式,即法律(含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涵盖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方面;同时也收录了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这部法典按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分卷汇编,已编纂120卷,现已出版83卷。法典采取可追加增补的活页式,新制定、修改的法律规范文件可以及时不断地增补进去。编辑和出版单位将每年追加服务一次,长期延续编纂下去。

    这部法典的编纂、出版,是向党的十六大献上的一份厚礼,反映了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整内容,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也体现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将法律法规公开化的承诺。